【报资讯】锦龙股份重启定增:三次调整后募资减少8亿,业务空间或受限

2023-06-15 10:58:12 来源:中金在线财经号

6月10日,锦龙股份再次重启定增预案,拟向实控人杨志茂发行不超2.64亿股,预计募资总额不超约27.56亿元,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。

历史数据显示,2020年8月锦龙股份便首次发布相关定增预案,由于至今定增尚无实质性进展,本次为第三次调整方案,此次定增预案较首次募资总额减少约8亿元,发行对象由实控人妻子变为实控人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信披数据显示,锦龙股份为综合型券商中山证券的控股股东,但目前资产和盈利情况均未达到相关券商控股股东要求,未来中山证券或由综合型券商转型专业型券商,业务空间或受限。

三次调整定增预案:总募资减少8亿,发行对象变更为实控人

锦龙股份于1997年上市,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,主要依托中山证券和东莞证券开展证券业务。

2023年6月10日,锦龙股份发布定增预案,拟向实控人杨志茂以10.44元/股定增发行股份,预计发行数量不超2.64亿股,预计募资总额不超约27.56亿元,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。若此次定增顺利完成,实控人直接持有股份比例将由7.4%变为28.47%。

历史公告显示,早在2020年8月锦龙股份便首次发布过相关定增预案,拟向实控人妻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凤廉定增发行2.64亿股,募资共计约35.56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。

随后2021年公司发布定增预案终止,并于同日再次发布2021年度定增预案,2021年度定增预案较前次仅因股价波动对金额作出调整,降至33.24亿元。由于2022年方案到期失效,公司将方案期限延长一年并再次因股价波动小幅降低募资额度至32.1亿元。

本次定增预案发布同日,公司终止前次定增。与2020年首次定增预案相比,在募资总额和发行对象上进行了调整,预计募资金额因二级市场股价波动降至27.56亿元,少募资约8亿元,发行对象由实控人妻子变为实控人。

连续两年亏损,未达相关券商控股股东要求

锦龙股份多次拟定增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,或与其资产规模和业绩不达相关券商控股股东要求有关。

信披数据显示,截至2022年末,锦龙股份直接持有综合类券商中山证券67.78%的股份,为中山证券的控股股东。

2019年7月发布的《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》显示,综合类券商控股股东至少要满足“最近3年持续盈利,不存在未弥补亏损;最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,最近3年规模、收入、利润、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行业前列;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,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;核心主业突出,主营业务最近5年持续盈利”等条件。

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,锦龙股份的总资产229.49亿元,净资产50.58亿元,与监管要求差距较大。

业绩方面,2021年以来,锦龙股份在营收大幅下滑的同时,净利润连续两年出现亏损。2021年和2022年,锦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0.06亿元和2.47亿元,同比下降39.84%和75.42%。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1.31亿元和3.92亿元,同比下降298.93%和198.31%。

监管部门也表示,在充分考虑行业现状后,对现有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达不到《股权规定》条件的,给予5年过渡期,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,不影响该证券公司继续开展证券经纪、证券投资咨询、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常规证券业务,但不得继续开展场外衍生品、股票期权做市等高风险业务,即该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转型为专业类证券公司。

目前,锦龙股份在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上均未达综合类券商控股股东要求,而5年过渡期已过大半,若到期仍未达标,则控股公司中山证券需转型为专业类证券公司,不得继续开展场外衍生品、股票期权做市等高风险业务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近两年中山证券已连续两年亏损。2021年和2022年,中山证券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4920.88万元和1.79亿元。

公告显示,中山证券亏损原因与业务被限制有关。2020年8月,中山证券因多项内控问题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,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(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、融资融券业务、自营业务、需要跟投或包销的承销保荐业务),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,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,现寿险业务仍未解除限制,解除时间待监管通知。

未来若控股股东仍未满足监管要求,其业务空间或进一步被压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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